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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税务app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推出的官方移动办税平台,也被称为上海电子税务局app。该应用提供个人所得税查询、计算、申报及纳税证明开具等多项功能,同时设有专家咨询通道,为用户解答各类涉税疑问。在税务优化方面,软件能够生成个性化节税方案,帮助纳税人合理降低税负。
上海税务电子税务局面向单位纳税人、自然人、涉税代理机构及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各类涉税业务办理服务。用户可随时随地在线处理税务事项,有效避免线下排队与长时间通勤的困扰。实时查询办税进度与结果,全程公开透明,确保业务及时处理。应用同步推送最新政策法规与涉税公告,帮助用户随时掌握税务动态。
上海税务app首页清晰展示税款缴纳流程,引导纳税人准确完成税款缴纳;办税区集中常用税务功能入口,助力高效办理各类涉税业务;服务区发布权威税务资讯与官方公告;个人中心支持绑定手机号修改。如果您经常需要处理税务事宜,不妨下载这款便捷实用的移动税务服务平台。

服务热线为021-12366
1、打开已安装的上海税务app,进入服务页面的咨询辅导区域,点击“沟通交流”选项;
2、在沟通交流页面中,定位并点击红色框内的“帮助”按钮;
3、进入帮助页面后,找到红色框内的“客服”功能并点击进入;
4、此时即可与客服人员直接沟通咨询。
1、启动上海税务app,进入服务页面的咨询辅导栏目,点击“沟通交流”功能;
2、在沟通交流页面的右上角点击“登录”按钮;
3、选择自然人业务,点击“用户注册”;
4、在账户注册页面选择注册方式,勾选同意相关服务协议后点击“下一步”,此处以自然人在线注册为例,用户也可前往税务局大厅现场注册;
5、依次填写身份信息与基本信息,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成功注册。
1、进行人脸识别前,请确保已授权app使用手机摄像头;
2、识别过程中,将面部完整置于识别框中心,并选择光线充足的环境;
3、识别成功后,系统将自动跳转至注册信息填写界面,请勿中途退出;
4、若多次尝试仍不成功,可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,该方式操作简便且有工作人员现场指导。
1、车辆购置税需在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60日内完成缴纳,逾期将按日加收应纳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
2、完成缴纳后,税务机关将发放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》,请妥善保管,该证明无需随车携带,遗失需重新补办;
3、缴税时不支持现金支付,请提前准备足额资金的银行卡用于刷卡缴费;
4、当前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%,具体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=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×税率。
1、新任财务负责人需先完成个人实名认证;
2、企业通过“企业登录”进入电子税务局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综合信息报告】-【身份信息报告】-【变更税务登记】;
3、在申请表中点击“增加”,选择变更项目,添加财务负责人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码等信息;
4、点击“下一步”,在选择办理方式界面勾选“全流程无纸化”;
5、继续点击“下一步”,上传相关资料后提交申请,可在首页【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】中查询办理结果;
6、变更审核通过后,新任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,进入【我的信息】-【用户管理】-【管理员列表】完成企业绑定。
扣缴企业所得税操作流程
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,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实行源泉扣缴,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,应在每次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时扣缴税款。对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,税务机关可指定支付方为扣缴义务人。
1、进入功能页面
路径:【我要办税】->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->【企业所得税申报】->【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】。
2、填写并提交申报
系统提供《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》表,纳税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。
(1)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(2019年版)
(2)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
填写完成后点击“申报”,待系统提示申报成功,即可进行后续缴款操作。
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
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转让房产前,需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。
一、业务前提
1、纳税人状态为正常;
2、已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且项目未进行清算;
3、具备有效的税(费)种认定信息。
二、操作路径
电子税务局--我要办税--税费申报及缴纳--其他申报--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(一)
三、具体步骤
登录电子税务局,点击中央“我要办税”,选择“查看更多”。
第一步:从下拉菜单中选择申报项目,填写相关数据;
第二步:点击左下方“申报”,在弹出的确认框中点击“确定”,完成申报。
逾期申报
纳税人存在逾期未申报记录时,可通过此功能补办申报手续。
一、业务前提
1.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;
2.存在逾期未申报的税种;
二、功能入口
电子税务局——我要办税——税费申报及缴纳——逾期申报
三、操作流程
登录电子税务局,进入“我要办税”下的“税费申报及缴纳”模块,选择右侧“逾期申报”功能。
选择需补报的记录,填写申报表并提交。
申报错误更正
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在线更正已提交的申报表。
一、业务说明
支持更正全部所属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、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。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申报仅可更正最近一期,若已完成汇算清缴,则不可更正第四季度申报表。
二、操作入口
首页-我要办税-税费申报及缴纳-申报错误更正
三、操作指引
选择需更正的记录,点击“更正”;
选择标准版或创新版界面;
选择需修改的表单,点击“充填/修改”,保存修改内容后点击“申报”;
注意:“必填”表单必须填写保存;“选填”表单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填写;
申报完成后,可通过首页—我要查询—申报信息查询—申报结果查询,确认申报结果。
v1.18.0版本
优化系统性能,提升运行稳定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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